官府中掌管文书的小官吏。唐代柳宗元《柳先生集·梓人传》:“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其下有胥吏。”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群牧司置,以閤门使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群牧司并入太仆寺,使名遂废。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为次官。金朝为从六品。官名。见“群牧司制置使”
即“北府宰相”。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制造陵墓中用物。其官有令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注说:主作陵内器物。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舍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舍局。参见“尚舍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舍局为奉扆局,尚舍局奉御为奉扆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
见“四门直讲”。
清朝对中央各部、院主官之称呼。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
授官制度。文武见任官吏未经考察直接得授散阶,为本品最低一阶。
官名。北周置,见《周书·邵惠公颢传·孙亮附传》。掌畜牧牛马之事。
为君主画策的谋士。《韩非子·人主》: “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