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提举学校官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官名。隋朝岐州监次官,视正九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金朝置,正四品,掌控诸群牧所。“乌鲁古”是“金语”音译,汉语为“群牧所”。见《金史·百官三》。官名。金明昌四年(公元1193年)置,此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钦州刺史为之,下设女真司直二人
见“牌符”。
官名。南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置,掌教授皇子。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即“彰愍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又称 “契丹、奚、汉、渤海军都指挥使司”。辽朝置,设太师、都指挥使等职。
见“十飙将军”。
官名。辽于北枢密院置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掌诰命奏事。头子为文告的一种。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一三说:“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年科举后,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取合格者补之,谓之‘混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