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董事

董事

(1)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清末举办地方自治,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设总董一人,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陪各一名,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董事一至三名,由议事会选举,呈请地方官核准任用,辅助总董,分任董事会应办之事;名誉董事四至十二名,由议事会选任,参议董事会应行议决事件。各乡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称为乡董,由乡议事会选举,呈请地方官核准任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江苏省暂行市乡制,仿行清末旧制,设市董事会,在总董之下设董事与名誉董事。三年(公元1914年)袁世凯下令停办各级自治后罢废。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复行市自治制,在市佐理员之下设董事,称为市董,市辖各区亦设董事,称为区董。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淞沪市在市区督办之下设董事会,为市的自治执行机关,设专任董事和名誉董事,赞襄市长办事。(2)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在各县公款局置董事,协助正副局长办事。(3) 机关团体的职员。近代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为执行机关,董事由股东会就股东中选任之,如中国银行设董事九人,任期四年。其他团体如学校、慈善团体等亦多设董事以代表团体执行事务。

猜你喜欢

  • 一齐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

    即“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为“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汉名为“右通政使”。明朝洪武10年(公元1377年)置右通政使一人,为通政使司的副长官,正四品,助通政使掌受内外章

  • 按察官的监察职掌

    宋制,称按察官者指诸司通判以上之官及知州通判各于本部职事相统摄者。依《职制令》规定,“诸按察官知所部有犯,若事理重者,躬亲廉察,余事听先委不干碍清强者,体究有无实迹,结罪保明,申所委官司,于按章内明坐

  • 县狱(监)

    监狱名。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县设有狱,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明改狱为监,县狱改为县监,清制同。明清之制,县监由知县兼管,通常由典史

  • 昭文馆判官

    官名。见“昭文馆”。

  • 左宗正

    官名。明清宗人府之副长官。分掌皇族属籍、纂修玉牒之事。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设,左、右各一人,位宗人令下。以勋戚大臣兼充,正一品。清顺治九年 (1652) 沿设,左、右各一人,位宗令下。初由亲

  • 开府

    ①指开设府署、辟置僚属。始于汉朝,通常只许三公开府。东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又许车骑将军开府。魏晋南朝时期,常以此作为对高级官员的宠待。②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第一品下,二十

  • 御女

    官名。北魏置为内官,位视元士。《魏书·皇后列传》:“高祖改定内官,左右昭仪位视大司马,三夫人视三公,三视须三卿,六嫔视六卿,世妇视中大夫,御女视元士。”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后置八十一员,炀帝置二十

  • 掌印太监

    官名。明朝于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灵台、皇陵、孝陵、长陵、等处分置。为各衙门最高宦官。以司礼监掌印太监品秩最尊。宦官职名。明置,为宦官机构的主管太监,如二十四衙门、各内库等均设

  • 营把总

    见“把总”②。

  • 女骑

    女官名,属中宫署令,掌传递信息。《后汉书·百官志四·大长秋》:“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