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酝署令
官名。即良酝令。
官名。即良酝令。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军人或文人充任。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
八位主要官员。伯是官名,其职权是掌管一方诸侯,八伯是八位各掌一方诸侯的八位官员,相传尧和舜时都有八伯。见《尚书大传·虞夏》。
官名。明清两朝都设参将和提督,凡是为提督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提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 薪炭、陶器等物。
官府文书名。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由长官签署后,发付诸司、诸路监司、州军施行,称省札。
见“宗子正”。
官名。“牝”指母畜。《魏书·官氏志》说:“《太和令》,典牧都尉,从第五品中。”北周置典牝上士,正三命,典牝中士,正二命。掌养母马之事,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
见“三部巡官”。
官名。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689)置,员一人,从六品。中宗神龙元年 (705) 省,二年又置。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