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匠长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船匠长,军衔为准尉。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船匠长,军衔为准尉。
官名。又名盐法道。明不常置,清代在不设盐使的各省置盐法道,掌管盐政,或以守巡各道兼理。见《明史·职官四·其外又有协堂道》、《清史稿·职官三·初差御史》。
官名。唐朝内官,玄宗开元 (713—741) 中置为六仪之一,一人,正二品,与淑仪、德仪、顺仪、婉仪、芳仪同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女官名。唐置,《新唐书·百官二·内官》:“淑仪、德仪、贤仪、顺
官名。明朝于内府司礼监、御酒房、御药房、御茶房及京营、礼仪房、宝和店、南京、苏州、杭州织造局、市舶司等分置。宦官职名。明置于司礼监及御马监。司礼监提督太监员额一人,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长随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官名。西域尉犁、危须等国置之,员一人,或分左、右。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朝时期西域尉犂、危须、焉耆等国置,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击胡。有的置一人,有的置两人,分左右击胡君。《汉书·西域传·尉犂国》: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遂罢。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原设有路工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之后路工局属民政部。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同年十一月成立马路工程调查处,又称路工局,掌修京城地区马路,并管理街道清洁、洒水诸事。设总办、会办为正副
官名,也称行参军。1、掌参议军事。三国蜀丞相府置,丞相统军出征时,以他官兼任此官,掌参议诸军府之事。其后,晋、南朝、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也置,不署曹,员额不定。隋朝王府、卫率府、州府置,员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大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