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
官名。汉朝以尚书郎一人掌户口垦田事。西晋初置此官(或说三国魏已置),六品,掌尚书省屯田曹,与屯田郎中互称。东晋省。南朝梁、陈复置。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二
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末阶,秩从九品下。元十五阶之末阶,秩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下,称医愈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南朝梁、陈为司农卿副贰。梁四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为“大司农丞”省称。北齐置为司农寺属官,位次卿、少卿,七品。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判本寺日常公务,掌租税折糙进京收纳及官产奴婢分配等事。隋置五
即陪都,见该条。
官署名。元代左右前后中卫,诸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和部分万户府皆置镇抚所,其官为镇抚,掌安抚镇压。见《元史·百官二》。官署名。元代右、中、左、前、后五卫及武卫,隆镇,右、左都卫等均置镇抚所,其主官为镇抚,掌
官名。清代内阁设此官,掌钧国政,赞诏命,釐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官名。明代仿宋制置大学士若干人,以殿阁为名,初设华盖、文华、武英三殿及东阁、文渊阁二阁大学士,仁宗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又称“弘义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掌弘义宫汉人军民之政令。设都部署、副部署、同知等职。
清朝五贡之一。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康熙元年(1662)曾停贡,十一年仍开贡例。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称为副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