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官阶则需以“职同某官”来表明,如北、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因此杂职官亦称“职同官”。又《贼情汇纂》卷三有《伪同职官分表》,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官阶则需以“职同某官”来表明,如北、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因此杂职官亦称“职同官”。又《贼情汇纂》卷三有《伪同职官分表》,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官。
1、宰相之副。2、指御史。《汉书·朱云传》:“御史之官,宰相之副。”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
行长史即代行长史。长史,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皆置,为事务长官;将军也置为幕僚之长。《后汉书·彭宠传》:“宠乃发步骑三千人,以吴汉行长史,及都尉严宣、护军盖延、狐奴令王梁,与上谷军而南。”参看“长史”条
宫观官名。北宋置管勾玉清官,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官名。汉朝州郡属员。为不担任实际职务的散吏,地位尊荣,即署为从事而待以师、友之礼。三国吴州府亦置,见《三国志·士燮传》。官名,东汉末年蜀吴皆置,为州郡属官,无固定职事,受师友之礼遇,掌顾问等事。《三国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监生名目。亦名俊秀。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得京职者,则光禄寺、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或卫学、王府教
将军名号。新莽置,时有著武将军逯并,见《汉书·王莽传》。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征伐或驻守。《汉书·王莽传中》:“莽令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遣著武将军逯并等填名都。”
官名别称。唐、宋指御史台六察。明初沿称御史台。御史台废罢后,亦沿称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