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丧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丧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掌管百官丧事,按命品以定其规格,并主持丧事。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丧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掌管百官丧事,按命品以定其规格,并主持丧事。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见“上京盐铁司”。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地位仅高于偏、裨将军。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禁杀戮下士二人,掌禁止民人互相伤害凶杀。北周依《周礼》之制置禁杀戮中士,正二命;禁杀戮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唐宋吏部、兵部员外郎通称。北宋前期,叙迁转前行郎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各种舞蹈的教授及演出,下设司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
即大宗正府札鲁忽赤。
官名。见“典客令”。
官名。宋代枢密院设此官,全称为“同签书枢密院事”,为枢密院主官之一,位在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副使、签书院事之下,为该院副贰之官,时设时罢,元丰新官制后改为“权领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枢密院》。
见“和硕贝勒”。
见“承宣布政使司”。官署名。明清设置,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见“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