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耆长

耆长

五代、宋职役名。又称三大户。五代后周时,以百户为团,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宋初沿置,选乡村第一、二等户充任,维持治安,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神宗熙宁三年(1070)行免役法,改为雇役。行保甲法后,由保正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设,或轮差或雇募。


乡役名。又名三大户,始于后周。《文献通考·职役考一》记显德五年(公元958年)“诏诸道州府令团并乡村,以百户为一团,每团选三大户为耆长,凡民家之有奸盗者,三大户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均之。”耆长选举,每隔三年举行一次。北宋前期沿用此制,轮差第一至第三等户充任,作为乡役,维持治安,并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耆长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实行保甲法后,由保正取代耆长。南宋时福建路仍轮差或雇募耆长。

猜你喜欢

  • 军市令

    官名,掌军市交易收税等。汉军中贸易市场,有军官掌管,此官称军市令。《后汉书·丙吉传》:“后吉为车骑将军军市令,迁大将军长史。”《后汉书·祭遵传》:“(祭尊)从征河北,为军市令。”

  • 宣奉大夫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左光禄大夫置,为正三品文臣寄禄阶官。参见“光禄大夫”。文散官名。宋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置,秩正三品。

  • 王国廷尉

    汉初王国置廷尉,掌刑罚,为司法行政长官,景帝中五年令诸王不得治民,省廷尉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由王国自行辟除,掌王国刑罚之事。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省。

  • 准备使唤

    官名。宋朝都督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置,为御营使、都督、宣谕使、镇抚使、三衙等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各府司的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 管理苏州织造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 谏院

    官署名。五代始置。凡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方为谏官。由他官领者,需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宋初不置,仁宗明道元年(1032)始置。知院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由他官领

  • 理藩院司务厅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收受内外札萨克及各省督抚等衙门发来文书,并管理本院吏员、通事、差役等事务。设司务满、蒙各一人,笔帖式满、蒙各二人,经承二人。

  • 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 ①官同者称友。西周金文中,与大史官同者称大史友,与内史官同者称内史友。春秋金文中称官同者为朋友。《王孙遗者钟铭》: “用宴以喜,用乐嘉宾父兄,及我朋友。”《诗 ·大雅·假乐》: “之纲之纪,燕及朋友。

  • 防御史

    武官名。唐武后圣历元年(公元698年)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安史之乱起,诸州当军事要冲者,至德以后均置防御守捉使,专治军事,以刺史兼任,不赐旌节; 其下有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上元末改防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