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羁縻府州

羁縻府州

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设置府州八百多个,大的为都督府,小的为州,以本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并得世袭。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即原有的行政机构和政治制度都保留不变,从长官到僚属均由本族人充任;并允许其在本族内部称“”,其酋领君长亦可保留“”与“可汗”的称号。唐代对大多数民族地区均采用此种办法。二是以华官参治。即派遣汉官充任羁縻州的部分官员,组成联合统治机构。对于社会经济形态与中原基本相同的民族地区,如辽东一带采用此种办法。三是监临制。即在保留原有的组织机构承认其酋长的统治地位的同时,唐朝廷派遣政治代表进行监视督导。如唐朝廷对黑水靺鞨地区,即是“置长史就其部监领之”(见《唐会要》卷九十六“靺鞨”)。唐朝廷对羁縻州的管辖权主要表现为下列几个方面:第一,贯彻政令。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须经朝廷册命,各府州必须执行中央的政令,各府州间发生纷争,中央可以直接干预。第二,实施法律。对于破坏国家统一的反叛活动,得依法律严格处理。至于各族内部的刑事诉讼,则允许按各族传统法律处理。《唐律疏议·刑名》规定:“诸化外人同类(同族)相犯者,各依本族法,异类(不同族)相犯者,以法律论。”第三,征调兵马。唐朝廷允许羁縻府州保留兵马,亦不限制数量,但须听朝廷调遣,皇帝制有“天子信宝”,专门用来征调蕃国之兵。第四,收取贡赋。唐朝廷不直接向羁縻州征收赋税,而是由各族统治者按旧有剥削方法自行征取,但须向朝廷呈报“版籍”定期上交“贡赋”。唐代羁縻府州主要隶属于各都护府,西南地区的姚州、泸州、黔州、桂州、邕州、峰州诸都督府,亦分别统领若干少数民族,宋代在部分地凿区也沿袭了唐代的羁糜府州的措置。

猜你喜欢

  • 绥军将军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杨仪传》:“(建兴)八年(230),(杨仪)迁长史,加绥军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掌征伐、驻守或后勤工作。《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建兴)八年,迁长史,加绥军将军。

  • 噶布什贤下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侍卫”。

  • 副兵马使

    见“军使”。

  • 承衣刀人

    官名。隋炀帝内官,无定员,视六品以下,趋侍左右。

  • 县马丞

    官名。汉置,《印萃》有睢陵马丞印,《查氏藏印》有虢县马丞印,均见《金石索》五。钱坫亦藏有故市马丞印,见《汉书·地理志》河南郡故市县条王氏《补注》引。汉代重马政,故在一些县特置马丞。

  • 藩侯

    指诸侯。因其藩屏王室,故称藩侯。曹植《与杨修书》:“吾虽薄德,位为藩侯。”见《三国志·魏书·任城陈萧王传》“植益内不自安”注。

  • 柱国

    官名。①战国楚、赵置,位令尹、相国下,位甚尊。《战国策·东周》: “公爵为执珪,官为柱国,战而胜,则无加焉矣。”《战国策·赵策四》: “田驷谓柱国韩向曰”鲍彪注: “柱国,楚官,盖赵亦有。”秦、汉之际

  • 巡视五城科道

    官名。清置,满汉各一人,掌巡视五城(东西南北中五城),绥靖地方,剔除奸弊。其职掌与巡视五城御史完全相同。《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六科》:“雍正初,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凡城、仓、漕、盐与御史并

  • 南北通注铨法

    即“南北选”。

  • 卿老

    周朝对上卿的尊称。《礼记·曲礼下》: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郑玄注: “卿老,上卿。”上卿。《礼记·曲礼下》:“国君不名卿老、世妇。”注:“卿老,上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