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工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缝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缝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
①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② 官制。明朝官吏执政制度。始于建文(1399—1402)中,兵部尚书齐泰、太常卿黄子澄,以原官预务参政,主持日
指任免官吏的制度。《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郑玄注: “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官署名。清朝广东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顺义、长春、咸和、驯良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员,从六品,掌礼仪参见,领掌严、掌缝、掌藏。女官名。唐置。太子属官。掌礼仪参见,总领掌严、掌缝、掌藏。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
即“内帘官”。参见“帘官”。
官名,汉设此官,《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刘强传》:“永平元年,强病,显宗遣中常侍钩盾令将太医乘驿视疾,诏沛王辅、济南王康、淮阳王延诣鲁。”中常侍钩盾令为两官的合称。中常侍为一官,秦朝始置,汉朝沿置,掌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职任喇嘛。位在副达喇嘛之下,格斯贵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各设若干人。分掌佛教寺庙事务。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其下设有副催长、委署催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