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绥远都统

绥远都统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仍沿用清末旧制,于绥远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民政方面属山西省兼辖。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与热河、察哈尔相一致,兼管民政,并添设专管民政的道员。依照上述《都统府官制》,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其具体职掌如下:一、统辖所属军队,管理该管区域内的军政民政事务;二、掌所属军队的整理计划,并该军区内征兵及调遣事务;三、于所属军队有督饬、训练、维持军纪之责;四、关于军务承大总统之命,受参谋本部的监督;五、管辖所属区域内民政各区及巡防警备队,并受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及其他特别官署的行政事务;六、所管道尹之命令或处分,认为有违背法令,妨害公益,或侵越权限时,得停止或撤销之;七、于管辖区域内,有维持地方安宁之责,遇有特别事变时,或经所辖道员的呈请,认为必要时,于管辖区域内,得使用兵力。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行政区于国民党政府时期先后改省,都统亦随之裁撤。

猜你喜欢

  • 大予乐丞

    官名,为大予乐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伎乐(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予乐令”条。

  • 上京曷懒等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 领侍卫

    官名,清朝置。正一品,掌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移。侍卫掌营卫周庐,更番侍直。行幸驻跸如宫禁制。朝会、祭祀出入,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领侍卫内大臣、侍卫

  • 群玉内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奎章阁学士院,掌图书宝玩,设于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监司、司尉、亚尉、佥司、司丞各二员。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三品。掌奎章阁图书

  • 平城门屯司马

    官名,东汉置,掌平城门屯卫兵。《后汉书·百官四·城门校尉》:“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注:“平城门为宫门,不置候,置屯司马,秩千石。”

  • 御婉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最低的,地位相当于六府官的士。但是否依上、中、下士那样分三个等级,不详。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士。《隋书·礼仪志》说:“御婉自素衣而下三。”士分上士、中士、

  • 翟雉氏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攻金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 巡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 思悔候

    爵名。十六国后燕段玑被封此爵,见《晋书·慕容盛载记》。

  • 督盗贼

    官名,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也称府后督盗贼。门下督盗贼,还简称督盗、门下督。为诸官府佐吏,掌兵卫,长官出,则带剑导从,居则巡逻察禁,以防奸盗。《后汉书·铫期传》:“督盗贼李熊,邺中之豪,而熊弟陆谋欲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