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纳仓巴

纳仓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分隶于各处办事。民国时期沿置。

猜你喜欢

  • 尚饰兼尚辇奉御、副奉御

    官名。元置,掌修饰及舆辇事物。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 海军处正使

    官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管理海军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省。

  • 邑有司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主管一邑的行政官长。《国语·齐语》: “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管子·小匡》: “桓公曰: ‘五鄙柰何? ’管子对曰”:“‘六轨为邑,邑有司”。官名。春秋时齐国

  • 入内内侍省都都知

    宦官名。宋朝置,为最高内侍职,掌禁中供奉之事。神宗时定为从五品。

  •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始立总管府,并管涟海高邮湖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扬州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 教堂帅

    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女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 军需副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一、二等军需官充任,掌军需事务。

  • 主客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明、清礼部主客清吏司次官,简称“主客司员外郎”。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主客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与司郎中共掌司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汉一人。七年,增满洲一员。后改设二人,宗

  • 安置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 参议军事

    军事幕职名。见“参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