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科布多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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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察言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设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不久即罢。后改置通政使司。

  • 主帅

    官名。①西魏置。《周书· 韩褒传》: “(北雍州刺史韩褒)乃悉诏桀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署为主帅,分其地界。”②唐朝太仆寺置,掌领饲丁饲养国家厩中马匹。③统军主将之泛称。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宋书·海陵

  • 湖广部郎中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

  • 什长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 提举三百渠公事

    官名。宋置,掌潴泄三百渠,以给关中灌溉之利。见《宋史·职官七·提举三百渠公事》。

  • 提举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提举,意思是“掌管”。元代有许多名称不同的提举司,如兵部所属的大都陆运提举司,工部所属的织染人匠提举司等,皆设提举,或为该司长官,或为副贰之职。见《元史·百官一

  • 右尚

    官名,为右尚方的省称,掌制作宫中刀剑及诸好器物。详“右尚方”条。

  • 河堤使者

    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

  • 从宜府

    官署名。元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受京兆分地,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立从宜府掌管其事,屯田凤翔,募民受盐入粟,转输四川。宪宗七年(1257)罢。

  • 都录

    “都录事”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