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祭酒

祭酒

官名。①古代贵族大夫飨宴,以长者酹酒祭神,称祭酒,后渐演为官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司马贞《索隐》: “礼食必祭先,饮酒亦然,必以席中之尊者一人当祭耳,后因以为官名,故吴王濞为刘氏祭酒是也。而荀卿祭三为祭酒者,谓荀卿出入前后三度处列大夫康庄之位,而皆为其所尊,故云‘三为祭酒’也”。汉朝多用以称主管长官,如博士祭酒、侍中祭酒。军师祭酒等。三国魏加散骑常侍高功者,为祭酒散骑常侍,此后又有别驾祭酒、祭酒从事等名目。②王府、公府属官。西晋始置,称东阁祭酒、西阁祭酒、亦因主阁内事,故有其名。隋唐沿置。③国子监(学)长官,即国子监祭酒,西晋始置,历朝沿置。详见“国子祭酒”。④东汉末张鲁五斗米道置,各领部众。多者号治头大祭酒。


1、官名。古时宴饮必推一年长德高者一人举杯先祭,称为祭酒,后为官名。西汉时置六经祭酒,秩上卿;东汉置博士祭酒,秩六百石,为五经博士之首。见《后汉书·百官二·博士祭酒》。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国子学,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见《晋书·职官志》。南北朝时,南朝宋齐梁陈,北朝北魏北齐皆置国子祭酒。隋朝初称国子祭酒,为国子寺长官,统国子、太学、四门、书算学。见《隋书·百官下·国子寺》。隋炀帝即位,改国子学为国子监,改国子祭酒为国子监祭酒。自此以后,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都置国子监祭酒。见《历代职官表·国子监》。到清朝末年废。

另外,东汉时县有学官祭酒。《后汉书·刘宽传》:“每行县,止息亭传,辄引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汉碑中有文学祭酒,校官祭酒。见《历代职官简释》。

2、在同职中,功高者为祭酒。《后汉书·百官志三》:“侍中,比二千石……本有仆射一人,中兴转为祭酒。”在公卿州郡的佐官中,功高者为祭酒。无固定职事,备参谋顾问之佐官中的尊者称祭酒。《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嚣素谦恭爱士,倾身引接为布衣交。以前王莽平河大尹长安谷恭为掌野大夫,平陵苑逡为师友,赵秉、苏衡、郑兴为祭酒。”《后汉书·邓寇列传》:“光武筹赤眉必破长安,欲乘舋关中……于是以韩歆为军师,李文、李春、程虑为祭酒,……引而西。”

3、东汉末年五斗米教张鲁教官名,其各领部众,称为祭酒,部众多者称大祭酒。《三国志·魏书·张鲁传》:“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其来学道者,初皆名‘鬼卒’,受本道已信,号‘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

猜你喜欢

  • 机要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海军规制、炮械、驾驶、轮机等项事宜。辖制度、筹械、驾驶、轮机四科。置司长一人,科长四人,科员十二人,录事六人。三十四年,改称海政司。宣统

  • 隆祥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太禧宗禋院。文宗至顺二年 (133) 由隆祥总管府改立。置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下辖普明、集庆万寿、元兴营缮都司等机构。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承天护圣

  • 学部右参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 廉清

    选举制度。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320),“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晋书·石勒载记下》)石勒建初二年(331)又下书令公卿百僚岁荐廉清一人,答策上第者拜

  • 陪戎副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九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从九品下,宋制秩从九品。

  • 三班借差

    官名省称。即三班院借差。北宋无品武阶官,位三班差使下、殿侍上。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进义校尉。武臣本官阶。宋初置,为三班院借差的简称,为无品级小使臣之一,位在三班差使之下。政和二年(

  • 士大夫

    战国时期对官僚阶层的称呼。《墨子·三辨》: “士大夫倦于听治。”《周礼·考工记》: “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郑玄注: “亲受其职居其官也。”后世沿之。1、做官的人。《周礼·考工记》:“坐而论道,谓之

  • 国民政府秘书处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八至十六人,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书记官若干人。处内分设三科:总务科,掌关于铨叙、印铸、文书收发保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

  • 中山宫令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长官。

  • 尚舍寺

    官署名。元朝置,掌宫室帷幙帐房陈设,牧养骆驼,供进乳酷。初于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尚舍监,秩正四品。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为尚舍寺,升正三品。四年,复改为监,不久,又改为寺。仁宗延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