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署左署丞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副长官。佐署正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左、右知观设,左、右各一人,汉员,从八品。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副长官。佐署正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左、右知观设,左、右各一人,汉员,从八品。
官署名。明置,掌造货币。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礼记·祭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胞人掌宰割,以供应宫内的肉食。其主管为长及丞。隶属于少府。
官署名。渤海国左六司之一,置卿一人,有郎中、员外。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旧臣,有二义:1、前朝的臣。《吕氏春秋·慎大览》:“武王乃恐惧太息流涕,命周公旦进殷之遗老,而问殷之亡故。又问众之所说民之所欲。殷之遗老对曰:欲复盘庚之政。”《晋书·徐广传》:“君为宋朝佐命,吾乃
官名。唐高祖武德年间(618—626)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正四品,职如工部尚书,兼掌刑部事。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文书处理制度。明清题本批红后,由六科值日给事中赴内阁领出,分别传钞有关衙门执行,是为科钞。科钞本有正钞、外钞之别: 钞发主管衙门的为正钞; 关系衙门的为外钞。
州军府佐吏名。南齐置,见“州军府户曹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