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房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在武昌路复置监司,称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监治武昌、岳州、常德、兴国、靖州等路,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皆称太史公。其由来说法不一,或以为尊称,或以为官名。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一说太史公是官名,位在丞相上;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太史公即太史令。
明清荐擢官吏之方式。长官于属员之中,选拔有才能或有功绩者,举以上闻,谓其才堪重任,或应予议叙而为之保证者,称保举。所举不实,则罪及举者。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其后定制,九卿
蒙古爵位名。《明史》作“吉囊”,地位仅次于汗,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
官署名。元朝集贤院置,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秩从六品。设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 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官署名。元置,掌教生徒。《元吏·百官三·集贤院·国子监·兴文署》:“兴文署,秩从六品
官名。三国魏太常属官,六百石、七品,下设丞、斋郎、行夜督郎等。蜀、吴亦置,掌帝王祖庙洒扫。两晋、南朝沿置,宋一员,领斋郎二十四员; 南齐一员; 梁置二庙令,二班; 陈复设太庙令,六百石、五品。北魏亦置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皆置,各一员,视从二品。炀帝即位废。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考满之法。见“考满”。
官署名 明清掌缮写册文、诰敕之机构。明洪武七年(1374)设直省舍人十人,隶中书省。九年改设中书舍人。十年改隶承敕监。建文(1399—1402)中革中书舍人,改设侍书,入文翰馆。永乐 (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