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长信寺”。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置,隶陕西行御史台。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为太常寺太医署属官,十人。唐沿隋制,改八人,从九品下,与医监、医师、医工掌医疗疾病,并以其治愈之数为考课。宋朝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殿中省尚药局,以医官副使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以民政长的名义执行公务,不设处长。主要职掌是办理机要、印信、统计、人事、记录、文书,会计、庶务等项
官名。金于尚食局置收支库都监、同监,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员额各一人,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罟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署名。北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置,掌修治京城道路以奉乘舆出入。设管勾街道司公事为长官,或设勾当官二人,以大使臣或三班使臣充任。有兵士五百人,为街道司指挥。隶都水监。金朝置,掌京城洒扫街道、修治沟
监狱名。清置,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承德(沈阳内)等州县案犯。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藏乐器、庸器及祭祀时之陈设。《周礼·春官》:“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藏乐器庸器。及祭祀,帅其属而设荀虡 陈庸器,飨食、宾射,
官名,秦、汉皆置,为乡部、亭部之小吏,掌乡亭治安及诉讼事。《汉书·王莽传》:“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