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仪部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事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参见“礼部总部”。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事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参见“礼部总部”。
明清时由政府任命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官员之统称。相对于土官而言。因属政府派设,有任期,可调动,不同于世袭的土官,故名。即政府任命之官,因随时可以调往他处,故称流官(流动之官),它是与地方土官相对而言
即“甲喇额真”。
官名。清末负责全国教育行政之次长官。佐学务大臣掌管全国学务。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学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员额减为一人。见“学部”。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
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须进行回避。宋初尚无此制,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真宗时始设别试所,专考试官亲戚。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惟在铨试、公
官名。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各种典试委员会均以委员长为主官,主持考试委员会的事务。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始于秦州(今甘肃天水) 及成都府利州路分别置茶场司和买马司。元丰四年(1081),合并为茶马司。掌收茶利以佐用度,凡市马于蕃部者,率以茶易之。设都大提举、都大主管
即“总理全营事务翼长”。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左、中、右尚方署下皆置,设丞。亦为诸署别领之局的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