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教局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三科:第一科所掌为: 一、典守祭祀; 二、编订历书; 三、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四、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五、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第二科所掌为:一、管理各种宗教及其他类于宗教约束方法;二、淫祠之禁约。第三科所掌为:一、关于习惯上应改良之事项;二、关于习惯上应维持之事项;三、关于习惯上应禁止之事项。每科设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三人,三等科员四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北洋政府改称“礼俗司”,参见该条。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三科:第一科所掌为: 一、典守祭祀; 二、编订历书; 三、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四、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五、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第二科所掌为:一、管理各种宗教及其他类于宗教约束方法;二、淫祠之禁约。第三科所掌为:一、关于习惯上应改良之事项;二、关于习惯上应维持之事项;三、关于习惯上应禁止之事项。每科设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三人,三等科员四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北洋政府改称“礼俗司”,参见该条。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以冯芳任之,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东汉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冯芳初任此官,掌领军队。参看“助军左校尉”条。
官名。为承徽寺的主官,见“承徽寺”。
官名。又称“典”。战国秦置。闾里的行政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五(伍)丙”。乡吏名。秦在战国时置里正,管理一里事务,后为避秦王赢政之讳改称里典。参见“里正”。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十六国西秦、南朝梁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中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以武举出身人充任,正九品。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授学生。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定员。掌造宫中所用粗细草纸。官署名,明朝置,掌造粗细纸。其官有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固定人数。见《续文献通考·职官·内侍省》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出征则置,兵罢即省,置一人,位行军参谋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乾隆十九年(1754)设,二人,一驻哈密,一驻辟展。佐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理回部事务。又称协理图撒拉克齐。因归诚著绩,封爵世袭。
官名。西夏置,见“官计司”。
官名。北周置。《隋书·韩擒传》:“周武帝时,(韩僧寿)为侍伯中旅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掌禁兵之官,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韩擒虎传》:弟僧寿,周武帝时为“侍伯中旅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