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宾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外交部,掌理关于中外使节之征询同意及递交国书,外国驻华使领馆之设置变更,人员到任离任,国际间勋章之收受颁给,接待外宾,签证护照等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外交部,掌理关于中外使节之征询同意及递交国书,外国驻华使领馆之设置变更,人员到任离任,国际间勋章之收受颁给,接待外宾,签证护照等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官名。唐朝太庙九室,各置三人,主管礼器及锁钥之事,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宋朝沿置,属太常寺,多用为荫补之官,掌应奉郊祀等典礼。杂任职名。唐置于两京郊社署,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幂、锁钥。
官名。北齐、隋与唐初置,属司农寺,参见该条。
官名,秦、汉皆置,为乡部、亭部之小吏,掌乡亭治安及诉讼事。《汉书·王莽传》:“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
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监狱名。唐武则天置,《旧唐书·刑法志》说:“长寿年周兴、来俊臣等相次受制,推究大狱,乃于都城丽景门内别置推事使院,时人谓之‘新开狱’。”《文献通考·考刑五》记其事:“又置制狱于丽景门内,入是狱者非死不
官名。三国魏置,四百石、九品,右尚方令之副贰。西晋沿置; 南朝宋置一员,南齐一员;梁隶少府卿,为右尚方署次官,流外三品勋位。北齐太府寺右尚方署置为次官,从九品上。隋朝沿置六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
官名。①亦作“内言”。相传舜时有此官,职掌承上启下,传宣上命,受纳奏言。《尚书·舜典》:“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孔安国传:“纳言,喉舌之官也。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信也。”战国亦置
监狱名。自东汉至南北朝,州为大行政区,不设监狱。唐制于州设狱,由参军事主管,以拘系该管地方一切刑事诉讼的人犯。宋代州狱由录事参军主管,金则以州司狱司主管州狱。明代改狱为监,州狱改称州监,清沿称。明清州
唐制,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见《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景云元年”条。宋制,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称为敕授。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由中书省牒署之。
明、清殿阁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简选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1403—1424)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1435)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