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掾
元朝中书省令史别称。掌文书案牍。定员汉人省掾六十人,回回省掾十四人。一般选自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也可从正、从七品文资官内选取。武宗至大元年(1308)规定,从文资官内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官名。元置,属中书省,即前代中书省令史之职,掌文书案牍之事。额定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通常选自枢密院和御史台令史,也有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中选取的。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规定,由职官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元朝中书省令史别称。掌文书案牍。定员汉人省掾六十人,回回省掾十四人。一般选自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也可从正、从七品文资官内选取。武宗至大元年(1308)规定,从文资官内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官名。元置,属中书省,即前代中书省令史之职,掌文书案牍之事。额定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通常选自枢密院和御史台令史,也有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中选取的。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规定,由职官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檐衣人为朴大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皇族之称。秦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清制,宗室以显祖的直系子孙为限。参见“觉罗”。
官名。魏晋南北朝皆置,为尚书省殿中曹长官通称。亦称殿中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西晋属殿中尚书。东晋南朝直属尚书左仆射,为亲近皇帝的文学侍从官员,常代拟诏敕,故多用文学之士。北魏、北齐属殿中尚书,领宫内兵
佐理文书案牍的官吏。魏晋南北朝省、台、府、寺诸官署多置,位次令史(正令史),三国魏、晋、宋、北魏为流内九品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唐朝尚书都省、六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御史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
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是汉代策问的继续,此法至清代仍沿用。未废八股时,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是条对性质,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废八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①尚书令、仆射别称。以居尚书省首列,故名。《晋书·职官》尚书令,“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宋书·王弘传》: “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岂拘常仪。”②功曹别称。以居州僚属首列,故名。《宋书·郑鲜
官名,汉置,职如县尉,大道二人,小道一人,掌道兵,主治安、禁盗贼。凡县主蛮夷曰道,万户以上置令,不满万户置长、皆有丞、尉。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二、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集会、结社、聚众事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