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参事会

省参事会

省政府的参议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省参事会条例》,其规定如下:省参事会由会长和参事员十二人组成,并设有秘书等若干人以办理事务。会长由省行政长官兼任,会议时任主席,省参事员分为委任、聘任、选任三种。委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厅、处长中选委,以本职的任期为任期,解职时由会长随即补委;聘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本省人民中聘任,以会长的任期为任期,连任参事员六人,由省议会选举,其中省议员当选的不得超过三人,任期三年。省参事员为有给职薪俸分专任和兼任两种。省参事会的职权如下:一、筹划省地方应行兴革及一切行政事项;二、筹划整理有不动产、营造物,公共设备和其他财产事项;三、审议省长提交省议会的预算、决算和其他议案;四、审议省议会建议案的可否执行;五、审议省长答复省议会的质问案;六、受省长委托出席省议会说明提案旨趣或陈述意见;七、处理各级自治纠纷和疑难事项;八、审议省议会议决案的执行方法;九、对国家行政得建议和答复省长的咨询;十、参议其他依法令未规定归中央管理的省地方各种事项。自《条例》发布后,一些省份遵照设置了省参事会,但很不普遍。

猜你喜欢

  • 稿案

    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

  • 南城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南境附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 玉署

    宋代对翰林学士院的别称。见“翰林学士院”。

  • 道长

    官名,汉置,职如县长,掌治本道。凡县主蛮夷曰道,满万户置令,不满万户置长。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参看“道令”条。

  • 司叔金

    官名。西周置。掌王旗帜。《吴方彝铭》:“册令吴司��众叔金”。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叔金’疑即叚为素锦,《尔雅·释天》:‘旌旂,素锦绸杠’,与�

  • 典司宗祐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守宗庙藏主石室。《左传·庄公十四年》: “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祐。”杜预注: “宗祐,宗庙中藏主石室。言己世为宗庙守臣。”

  • 都保正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 嫔御

    嫔与御的合称。嫔御都是宫中女官。《左传·哀公元年》:“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疏:“妃,媲也,是匹对于夫妇,官之最贵者也。嫱在妃下,次于妃也。周礼有九嫔、女御。”御,也称女御,又称御

  • 长秋寺中尹

    官名。北齐设置,为长秋寺的佐官,位次于卿。见“长秋寺”。

  • 左勋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勋侍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