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国参军事
官名,汉魏皆置。东汉王府、公府、军府皆置参军事,简称参军,掌参谋军事。东汉称丞相为司徒,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魏丞相、相国并称。相国参军事,为相国府属官,掌参谋军事,分正参军和行参军。统称参军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相国参军事徐绍……昔在寿春,并见虏获。”
官名,汉魏皆置。东汉王府、公府、军府皆置参军事,简称参军,掌参谋军事。东汉称丞相为司徒,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魏丞相、相国并称。相国参军事,为相国府属官,掌参谋军事,分正参军和行参军。统称参军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相国参军事徐绍……昔在寿春,并见虏获。”
官名。即“徕远清吏司员外郎”。
初为职衔名,始于东汉。当时政令、政务总于尚书台,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综理政务,成为真宰相。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总领尚书省政务,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位在三公上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于右监门府置,六十员,正六品,与左门尉同掌宫城门禁守卫等。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每队设队长一、二人,分队长五人,队兵五十人。东局、中局、西局亦各设巡捕队,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复名仓部。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改正八品。为司舆、典舆之佐,协掌舆辇伞扇之事。宋、金沿唐制,为尚寝属佐,明为尚寝局下,员二人,正八品。明永乐(1403—1
官名,西汉置,掌挑选好马。《汉书·李广利传》:“拜习马者二人为执驱马校尉,备破宛择取其善马也。”注:“师古曰:一人为执马校尉,一人为驱马校尉。”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上。
北齐州军府的侍卫队长。见“隋书·百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