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东汉置。凡封邑位于都乡(靠近城郊之乡)者,称都乡侯,位次于县侯,晋朝、南朝宋亦置,后多无封地。爵名,东汉置,有封地。都乡侯为乡侯的一种,封地在野者称乡侯,封地在城郊或靠近城郊的称都乡侯。位在县侯
县特置属吏。南朝时县令亦常加将军之号,惟不置军府,特置参军一职以佐理军务。《宋书·朱龄石传》记龄石“迁武康令,加宁远将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专为刼盗……龄石至县,伪与系祖亲厚,召为参军……斩之
军官名。民国时陆军统领一旅的军官称旅长。在团长之上,师长之下。军官名。北洋政府始置,改清末新军的协为旅,协统领改称旅长,以少将充任。国民党政府沿置。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明令全国军队废除旅一级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见“班禅额尔德尼”。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平准令,秩六百石,有丞。《史记·平准书》索隐:“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国输敛,贵则粜之,贱则买之,平赋以相准输,归于京都,故命曰平准。”可知西汉平准令为掌管平抑物价
文书名。唐朝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书写诏敕,于朝堂宣布,谓之宣麻。宋承唐制,凡宰相,枢密使、使相、节度使加官除授,群臣奖谕敕书、赦书德音、巡幸大礼敕书敕榜、立皇子制、命后妃告辞,皆由翰林学士用
官署名。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崇德元年(1636)置,以承政为主官,又设参政等官佐之。崇德三年(1638)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改置理藩院,遂废。官署名。清初置,见“理藩院”。
阶官名。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从六品下。元十五阶第七阶,从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下,称纯和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署名。见“宫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