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秦置。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官府、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有“官计”、“苑计”、“尉计”等名称,总称为“计”。《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以效嬴、不备之律赀之,而勿
东宫武官名。唐始置,见“左右虞候府”。
“中直兵参军”省称。官名。南朝宋置,为丞相府卫队的将官。《资治通鉴》宋泰豫元年二月:“中直兵焦度、赵智略愤怒,曰:大丈夫安能坐受死!”参看《宋书·百官上·长史》。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官名。辽置,为文班司的主官。见“文班司”。
榜是科举考试后揭示名次的布告。清制称举人为乙榜,进士为甲榜。因而对于由举人而中进士者, 俗称两榜。
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掌理全县土地、农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工程、劳工、公营业等公共事业。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尚书左选、尚书右选,吏部考功,户部右曹、金部、仓部,刑部都官,工部、秘书省、太常寺、大晟府、宗正寺、大理寺等部门,皆曾先后设置,主管有关杂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训方氏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训方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训方氏”。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如一镇独挡一路,则为二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赞佐号令,参画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