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上佐”。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
宋元军名。南宋时驻在兵营和内地的军士均发给口券,称为熟券,用以领取军饷。因称领取熟券的军队为熟券军。元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驻守襄阳的熟券军与生券军同时降元,成为新附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后多数熟券军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协助管旗章京、副章京管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佐领中选任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井田出车徒的政令。《周礼·地官》: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会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官署名。明洪武七年(1374)置,设大使一人,正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后俱改用流外官。全国共十三所,分掌各地铁矿开采冶炼及征收税课之事。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 置,掌吏、户、礼三部事。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1264)罢,以吏礼为一部,另立户部。三年,复立。五年,又分为吏礼部和户部。官署名。元
诸王的女儿封乡公主或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视中二千石。见《后汉书·皇后纪下》。
①五代后汉、后周力役之一种,于诸州百姓中选差。②宋朝皇城司军卒名。分隶诸指挥使、都头、十将,掌郊祀大礼警戒、把守宫门,稽察人物,遇贡举则守贡院之门,兼刺探臣民之情。每五人为保,互相纠察,不得饮酒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