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卫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都镇抚司而置。后改留守都卫。八年复为留守卫。详见“留守五卫”。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都镇抚司而置。后改留守都卫。八年复为留守卫。详见“留守五卫”。
官署名。金朝为管理交钞、盐引的机构,属户部。宣宗贞祐二年 (1214),分设于上京、西京、北京和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清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每盟设一人。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官名,秦汉皆置,为骑马厩令之副,佐令掌养骑马。参看“骑马厩”条。
官名。①三国吴置。领兵出征,薛珝曾为之。见《三国志·三嗣主传》。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威北、威东、威西将军合称四威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地位相当于安南将军。杂号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清朝军机处术语。军机处将下发之奏折抄录副本后,由值班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直省原折各归原函,缴还内奏事处,以便分别退还原具奏之人,称“交折”。
官制用语。指“行”、“兼”或“试守”等试署、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
官名。北周置,司卫上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唐朝门下省符宝郎属官,置四员,流外四品,掌印符。流外官名。唐代符宝郎所属,员额四人,秩流外四品,专掌各种符。铜鱼符,发兵及易守长用之;传符,给邮驿通制命用之;随身鱼符,用以表明官员等级;木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