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编译、审查本省各学堂教课书、参考书,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并管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
使职名。即“删定格式使”。
① 选官方式之一。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尚书·舜典》:“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孔颖达疏: 试,“试以治民之难事”。后世用为选官之法。《诗经·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为仓曹的副长官,佐仓曹掾掌仓谷事。参看“仓曹掾”条。
官府文书名。宋朝,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由翰林学士起草。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官名,汉初刘邦为其父太公置,掌太公家政。《汉书·高帝纪》:“上归栎阳,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置监察御史掌其事。建文 (1399—1402) 中罢。成祖即位,复置。永乐元年 (1403) 改北京道。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376)》:“(苻坚)乃使殿中将军张旬前行宣慰,庭中将军魏昌飞帅骑二万七千随之。”胡三省注:“庭中将军,秦所置,盖立仗殿庭中者也。”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题请,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京官司员中,满洲、蒙古国子监司业、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交部引见,奉旨后补授各缺。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