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则例馆
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属理藩院,不定期开设。《理藩院则例》编订于康熙时,乾隆时作过修订,但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四月始置则例馆,设纂修官四人,校对官八人,翻译官、誉录官各十人,从理藩院司员、笔帖式中选派;供事二十人,由书吏、贴写书吏内选派。二十年(公元1815年)修订完成汉字本。此后,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均曾开馆修订过《理藩院则例》。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理藩院改为部后,其则例亦改称《理藩部则例》。
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属理藩院,不定期开设。《理藩院则例》编订于康熙时,乾隆时作过修订,但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四月始置则例馆,设纂修官四人,校对官八人,翻译官、誉录官各十人,从理藩院司员、笔帖式中选派;供事二十人,由书吏、贴写书吏内选派。二十年(公元1815年)修订完成汉字本。此后,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均曾开馆修订过《理藩院则例》。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理藩院改为部后,其则例亦改称《理藩部则例》。
吏名。晋朝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可置一人。官名,汉置,掌公府门。《后汉书·百官一·太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御属主公御,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
1、天子。《尚书·大禹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又《泰誓》:“宣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2、帝王的嫡妻。《明史·孝烈方皇后传》:“后崩,诏曰:皇后比救朕危,奉天济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即“小稍伯下大夫”。
官名。秦朝奉常属官,为太史令副贰。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改隶太常,东汉置一员,二百石。三国魏置一员,二百石、八品。晋朝、南朝沿置,梁隶太常卿,流外三品蕴位。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次官。隋朝为秘书省
官名。即“车府丞”。
参见“宗人府左司”。
海关征税部海班与海事部巡船班所属洋员,低位较低。见“征税部”、“海事部”。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市场税收,调节货物供求。《周礼·地官》: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掌以市之征布、敛布之不售,货之滞于民
见“诏”。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