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名。又称“大理” 或“大司理”。治狱官。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春秋时晋、齐等国置。《国语·晋语八》: “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舆为理,以正于朝,朝无奸官。”韦昭注: “理,士官也。”《左传·昭公十四年》: “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杜预注: “士景伯,晋理官。”《吕氏春秋·孟秋》:“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正平。戮有罪,严断刑。”高诱注: “理,狱官也。”


法官、狱官。《管子·小匡》:“弦子旗为理。”《吕氏春秋·孟秋纪》:“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正平。”

使者。《左传·昭公十三年》:“行理之命,无月不至。”注:“行理,使人通聘问者。”

猜你喜欢

  • 通侍郎

    内侍阶官名。金,元朝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七品下。元十四阶第七阶,正五品。官名。金代内侍官,从六品下,称通侍郎。见《金史·百官一》。

  • 侍右

    即“侍郎右选”。侍郎右选郎中的简称,见“侍郎右选郎中”。

  • 县政府第二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 南雍

    指明朝南京国子监。言其为南京之辟雍。

  • 议曹祭酒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

  • 典鱼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渔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典鱼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渔人”。

  • 装饰帅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 十七最

    金代考核官吏的业务标准。章宗太和四年(公元1204年)参酌唐制,诏定县令以下考课法, 其内容分为四善、十七最,四善与唐制同,十七最的内容如下:一、礼乐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 二、赋役均平,田野加

  • 部署

    见“都部署”。官名。五代时为招讨使的属官。后来有都部署,专任主帅之任。《资治通鉴》后唐同光二年:“诏以天平节度使李嗣源为招讨使,武宁节度使李绍荣为部署。”

  • 监候

    官名。隋初于太史曹置,四人,从九品下。掌观察天文。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至十人。唐沿置。高祖武德七年(624)废。肃宗乾元元年(758)为五官监候,定制三人,正八品下。宋置官而未除授。明朝钦天监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