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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行政区

(1)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即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2)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市、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或因外交关系或因地理关系,不能依照省、市、县或设治局的制度组织,须另订制度,此种地方即为特别行政区。此时期特别行政区有二: 一为东省特别区,一为威海行政区,均直隶于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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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林署令丞

    官名。北齐设置华林署,属光禄寺。掌禁籞林木等事。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 新闻局

    官署名。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新闻局,属行政院。掌理阐明国民党政府的国家政策、宣达政令及发布国内外新闻事项。

  • 赐宴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赐宴温州何渊于廷,以招隐诗赐之。”

  • 宝章阁待制

    见“宝章阁”。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章阁学士”条。

  • 掌罪隶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罪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 青册

    文书名。清朝之平行文,乃黄册 (详“黄册”①)之副本。清制,臣工在将黄册随同题本呈进御览之同时,亦抄出副本,咨送有关衙门,以备查考。因以青色为封皮,故名。以示与黄册相区别。亦作“清册”。

  • 掌判

    媒氏的别称。周朝有媒氏一官,掌男女婚嫁等事。《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

  • 部曹

    清朝中央各部分司办事官员之泛指,如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司官称部曹。古代官署,分部和曹,汉设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其余四人分为四曹;后又分为六曹。分曹,就象今天分部。魏晋以后,称“吏曹”为“吏部”。

  • 开封府右少尹

    见“开封府左少尹”。

  • 赐恶名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雍正帝改皇八弟胤禩之名为阿其那(满语意为猪),改皇九弟胤禟之名为塞思黑(满语,意为狗)。阿灵阿曾任尚书、内大臣、一等公,卒后,雍正帝发觉其罪,改镌其墓碑为“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