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或以开列具题,或以论俸引见,或以请旨,或以保题,或以推升、或以保送升授新职,皆称升用。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战国时齐国置,市官吏,掌市场事务。《史记·田单列传》:“泯王时,单为临菑市掾,不见知。”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正六品,甘肃地区置九人:循化癿藏一人,平番、碾伯各二人,岷州四人;青海地区置二十三人:玉树族四人,格尔吉族三人,阿里克族、扎武族各二人,蒙果尔津族、邕希叶布族、苏鲁克族、尼牙木错族
官名,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将领,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温宿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译长各二人。”
辽官类名。属南面。五京南面诸官署之官员称南面京官。主要有三京东京、中京、南京宰相府、五京留守司、五京都总管府、五京都虞候司、五京警巡院、五京处置使司、五京计司 (即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立西夏中兴行省,治中兴府(今宁夏银川)。至元三年(1266)罢。八年复立,十年又罢。十八年,再立。次年,分设行中书省于甘州 (今甘肃张掖),称甘州行省,二十二年罢。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僧纲司,府各一人,为僧纲司副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
官名。秦置,汉因之,属典属国,掌诸属国少数民族通译事宜。成帝和平元年(前28)省并大鸿胪。西汉置,掌翻译,属典属国。《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
辽朝官立学校。掌教授黄龙府附近生员。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1055),设博士、助教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