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长
官名。金朝牢狱之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设于作院。
官名。金朝牢狱之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设于作院。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各仓之主官。掌关防处设十三人,官三仓六人,外饽饽房三人,内饽饽房、器仓、糖仓、米仓各一人。盛京内务府掌关防处亦设三人,俱无品级。掌理本仓贮藏物品之事。官名,汉置,属大司农。西汉在京
官学名。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设于西华门内咸安宫,属内务府。专门培养上三旗及满洲八旗官学生。设管理事务大臣、协理事务大臣各一人,总裁满二人、汉四人,总管七人(由内务府司员兼任),满汉文及翻译教习
见“怯薛”。
文书名。即诰命之俗称。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局置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属羽林中郎将。主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职掌宿卫宫禁,护从皇帝。三国魏、十六国西凉亦置。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六百石,掌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衔枚氏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统衔枚下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衔枚氏”。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矿业经营;八、矿业警察;九、矿
“下”是“铃下”的异写。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为门下之职,掌随从、护卫威仪等事。参看“铃下”条。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设北部尚书为长官。管理北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等事务,自北方境外归附者亦由其接待。 以北部下大夫为次官,属官有北部长(一说亦为次官,与下大夫不并置)、北部主书郎等。派驻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