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行尚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燕京行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简称燕京行省。太祖十年(1215),改金中都为燕京,设燕京行尚书省,契丹人石抹明安父子先后任行省长官,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掌管燕京事务。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于燕京,总管中原政刑财赋,为燕京行省最高长官,兼任燕京留守(亦称留后长官)。断事官下设必阇赤为之副,汉人习用“行六部事”、“行六部侍郎”、“左右司郎中”等官称称呼必阇赤。行省自开幕府,选辟属吏,谓之“参佐”。忽必烈即位后(1260),改为燕京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燕京行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简称燕京行省。太祖十年(1215),改金中都为燕京,设燕京行尚书省,契丹人石抹明安父子先后任行省长官,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掌管燕京事务。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于燕京,总管中原政刑财赋,为燕京行省最高长官,兼任燕京留守(亦称留后长官)。断事官下设必阇赤为之副,汉人习用“行六部事”、“行六部侍郎”、“左右司郎中”等官称称呼必阇赤。行省自开幕府,选辟属吏,谓之“参佐”。忽必烈即位后(1260),改为燕京行中书省。
官名。掌造砚,九品。宋代欧阳修《文忠集·试笔南唐砚》:“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内率府”。
参见“皇史宬”。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与左侍上士共同负责皇帝寝宫的安全。皇帝临朝及出行时,亦随侍左右。皆披银甲,执麟环长刀,刀用银饰。北周多作为起家官,周武帝即位初期,宇文孝伯任职,常陪侍武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满语官名。汉译为“大学士”。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八等。位奉恩镇国公下、不入八分镇国公上。爵名,清朝置。清朝的宗室封爵分为十二级,奉恩辅国公为第六级。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奉恩镇国公”条。
辽朝杂役名。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为御帐、皇太后、皇后等宫内杂役,掌衣冠等事,例以著帐户充任。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于北京行部下置。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刑曹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一人。其余五曹分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后户曹增主事三人。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