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置,为明初诸道监察御史之一。设三、五人,秩正七品,掌监察百官。以时巡按所部,追核刑名,照刷卷宗;并协管在京吏部、金吾卫、旗手卫、直隶苏州府卷宗照刷工作。永乐元年 (14
官署名。北宋时,天子巡守,亲征,则置东京留守司,命亲王或大臣为留守,掌宫城管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之事,并行畿内钱谷、兵民之政令。南宋初,东京开封府、北京大名府并置。辽朝上、东、中、南、西五京皆置,
官名。东汉顺帝汉安元年 (142)始置,员一人,秩六百石。官名,汉置,为承华厩长官,属太仆,掌管厩中政令。《后汉书·百官志》“太仆”条注引《古今注》说:“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①官吏更宿制度。始见于唐。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二省,时时召以草制。高宗永徽(650—655)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武则天文明元年(684)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知南枢院事下。官名,辽朝置,为南枢密院官员,位在枢密使下,佐枢密使掌文选、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之民皆归其管。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条。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傅姆王遗女墓志》:“世宗顺后善其宰调, 酸甜滋允中,又进尝食监。”(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四)。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五千零二十九人,将作监置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为短期上番的工匠。
官名。三国吴置。统无难士,负责侍卫帝王,亦用于征战。分置左、右部,各以无难左、右部督领之。地位颇重要,孙虑曾以右将军为之。官名,三国时吴置,掌护卫皇帝,领无难士。《三国志·吴书·孙和传》:“权欲废和立
汉代宦官的别称。汉代宦官帽子上有黄金珰作为装饰,故称宦官为中珰。后代沿称。明朝太监称中珰或大珰。《明诗别裁·何景明》:“赐鲜遍及中珰第,荐熟应开宗庙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