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消防队总理

消防队总理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分队长、队兵约五百人。内部组织分内勤处、外勤处、一大队、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设队长一人,分队长二人,均由警官兼任;书记四人,掌文牍禀件登记,官兵进退、告假、功过赏罚,保存消防器具,检查军装军械,颁发薪俸及其他杂务。外勤处,设队长一人,分队长二人,均由警官兼任,书记四人,掌调查京师内外城各处水利情况,探访并防备火灾,分派各项差使,稽查各队及操练事项,并辖东、西三座门分遣队。分遣队各设队长一人,由警官兼任;分队长三人,兵三十名。消防一大队与二大队,其下各分中队、小队。军乐队设有喇叭手等员。民政部成立后,消防队改隶民政部,设总理兼统带一人为长官,帮带一人为副长官,以下所设官与内部组织与以前同,惟增队兵名额为七百人。

猜你喜欢

  • 左给事中士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佐给事上士掌理六经及诸文志,给事于皇帝左右。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五一《元□智墓志》:“周保定四年(564),诏擢为左给事中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

  • 皇城司

    官署名。五代始置。宋初改武德司,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复旧名。掌皇城出入管籥木契、亲从官与亲事官名籍,拱卫皇城。其皇城使、副使为武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另置勾当皇城司公事为长官,以诸司使、副使及内

  • 匦院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门下省,掌理冤狱,受纳诉状。官署名。掌议得失、申冤陈屈、揭发秘谋等。唐武后垂拱二年,鱼保宗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于是铸铜匦四个,涂上方色,列于朝堂:青匦叫“延恩”,在东,告

  • 二皇

    指伏羲和神农。《淮南子·原道训》:“泰古二皇,得道之柄,立于中央。”注:“二皇,伏羲神农也。”

  • 保和殿大学士

    大学士衔名之一。宋朝置,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大学士设,秩正三品,地位与资政殿大学士同。清朝亦置。顺治十五年(1658),改内三院为内阁,大学士系殿阁衔,始有保和殿(明为建极殿)大学士之名,

  • 检法案

    官署名。宋朝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大理寺皆设,掌检详条法事宜。

  • 孳生监

    官署名。宋朝置为养马机构。掌繁殖良种马匹。设于大名府、洺州、卫州、相州,共七处,以府、州通判兼领。官署名。宋代太仆寺设此监,掌厩牧车舆等事,下设左右天驷监。绍圣元年,依元丰法置此监。见《宋史·职官四·

  • 巷伯局

    官署名。渤海国置,设常侍等官。

  • 度支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度支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佐尚书管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废。

  • 乘曹御史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乘曹者称乘曹御史,掌护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