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县狱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
郡门下吏名。东汉时记室史与主记史同为郡主记室的属员。晋代亦于郡置记室史,见《晋书·职官志》与《金石录》二○《彭祈碑阴》,即汉代主记室史之职。参见“郡主记室史”。
见“大兵农司”。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职官。位管理大臣之下。额定一人,正三品。掌翊卫随扈之事,并兼协理事务头等侍卫,掌章奏文移。
官名,东汉置,掌侍从,与侍中共平省尚书奏事。《后汉书·百官志四·中宫黄门冗从仆射》注说:“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其后,魏晋南北朝置为侍中省或门下省次官,与侍中共掌门下众事。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放传》:“正始元年(240),更加(刘)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亦常用为卒后赠官。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 (1377) 置,以授光禄司司丞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则授寺丞。
官称。汉朝泛指列卿下属诸署长官,秩位低于署令。如西汉少府属官有诸仆射、署长,东汉少府官有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等,皆四百石,黄绶。清末典礼院置。宣统三年(1911),改礼部为典礼院,置礼制、祠祭
官名。地方行政机构县之长官。源于唐。唐朝县之长官为县令,如县令阙,令佐官代理县令之职者称“知县事”。知县之名起于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始以朝官为县之长官,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掌教化百姓
郡门下吏名。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三公有“黄閤主簿,录众事。”郡国亦设,常见《碑》、《传》。其职掌是“主诸簿书,普关诸事”,见韦昭《辩释名》。故主簿除掌文书之外,其职务并不固定,至东汉时其职任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