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监医副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官名。即“太官令”。官名。“大”读“太”。秦汉两朝的“少府”,是供应皇室的机关(官署),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汤官、官、胞人(庖人)。大官掌管膳食。《后汉书·百官志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因公事向御史台禀报,称禀台。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三国魏改汉五经博士为太学博士,以博士中聪明有威望者为祭酒,秩六百石,第五品,掌国子学,仍为太常属官。晋与南北朝沿置,至隋唐以国子监领太学,国子监有祭酒,太学博士祭酒遂废。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宋朝官员的各类官衔,如寄禄官、散阶、差遣、封爵、食邑、勋、服色、功臣号及加职等,按一定顺序排列,称结衔。北宋前期,差遣多系于寄禄官前,带职学士也如是,唯宰相兼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者,以及待制、修撰,则
官署名。即礼部祠部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祠部; 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又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再复为祠部。
官署名。唐中宗神龙元年 (705) 改右肃政台置,睿宗景云三年 (712)废,玄宗先天二年(713)复置,督察诸州,寻废。参见“御史台”。
见“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