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箓局提举
官名。清朝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1644—1661)中设一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並由其保举,报部给札,缺出由太清宫法官充补。
官名。清朝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1644—1661)中设一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並由其保举,报部给札,缺出由太清宫法官充补。
即“纠察在京刑狱”。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巷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初设时名“步军统领”,专管八旗步兵,秩正二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兼提督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 (南、北、中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宝谟阁是藏书阁,内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官。这些官都是贴官,即荣誉性的虚衔,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但有这种虚衔,可享受超官阶优
清朝军机处术语。军机处将下发之奏折抄录副本后,由值班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直省原折各归原函,缴还内奏事处,以便分别退还原具奏之人,称“交折”。
官名。唐、宋中书舍人的别称。见明杨慎《艺林伐山》七《小凤》。
官名。三国魏曾置尚书考功郎,掌尚书考功曹,以考课官吏。其资历浅者为郎中,深者可转侍郎,皆称郎。晋及南朝不置,北魏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秩五品上,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沿置,为尚书省吏部属
官名。北齐至唐置,掌园艺之事。见“典仓署令丞”。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修书院置,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旨以求之。置学士、直学士、知院事、副知院事、判院、押院中使及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检讨官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