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司法事务,司内分设刑事、民事、户籍、执行四科。其中户籍科掌办全国户籍的报告存案事项,后来改属内务部;执行科掌理赦免、减刑、复权以及执行死刑事项。各科设科长、科员以办理事务。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司法事务,司内分设刑事、民事、户籍、执行四科。其中户籍科掌办全国户籍的报告存案事项,后来改属内务部;执行科掌理赦免、减刑、复权以及执行死刑事项。各科设科长、科员以办理事务。
即俸禄,官吏的“工资”,汉朝制度是,一半给钱,一半给谷。《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有布被,此诈也。”《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谷)三百五十
官名。唐置,见“太史监”。
官名。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顺治元年(1644)设,初定十五人,继裁五人。正九品。雍正七年(1729)裁。
官名。隋朝陪都太原置,掌守宫阙,炀帝大业十三年(617)以李渊为之。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亲征辽东,京城以房玄龄留守,其后皇帝不在京城则置; 东都(洛阳)亦置。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北都太原以太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改正七品。为司酝之佐。协掌酒醴酏饮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
官名。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置一人,从七品下。
官名,即玄鸟氏,少昊置,为历正属官,掌司春分、秋分。玄鸟即燕,燕以春分来秋分去,故名。《左传·昭公十七年》:“玄鸟氏,司分者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注:“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
官库名。明清时光禄寺置银库,明制设大使一人。清制有司库二人,库使八人,经承一人,掌管银库出纳并储藏筵席所用金银器皿。
见“古邹大加”。
官名。即“徕远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