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弟
旧时对州、县官自称的谦词。表示在其治辖之下。
旧时对州、县官自称的谦词。表示在其治辖之下。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
官名。北魏置,在宫内讲授经书。《魏书·李灵传》:“灵以学优温谨, 选授高宗经。 后加建威将军、中散、内博士,赐爵高邑子。”
见“左右使人”。
(1)清代士兵,经制的(即国家常设的)称为兵,非经制的称为勇。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又各分正副。参见“目兵”。(2)北洋政府规定,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级;海军则分一等
官署名。也用作官名。《汉书·傅介子传》:“介子以骏马监求使大宛。”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西汉太仆属官有骏马令、丞、当为骏马监主管。东汉省。官署名,也是官名,汉置,掌养骏马。《汉书·傅介子传》:“元凤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外官俸满并入京官班内或他官班内升转铨补之法。外任降革起用之员併入单月开复应补班,统较奉旨日期选用,如指补之官与所降之级相同,即併入降补班选用。
杂号将军名,掌征伐。《后汉书·刘永传》:“又遣使拜西防贼帅山阳佼强为横行将军。”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与右司并行。各设理事官二人,副理事官二人,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二人,供事三人。分掌左(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宗室、觉罗之谱牒、承袭,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