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五代、宋朝军一级统兵官,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武官名。见“军都指挥使”。
官名。南朝宋置,主盗贼事。《宋书·南夷林邑传》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交州刺史,有前部贼曹参军;同书《傅弘之传》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署后部贼曹。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且有前后部的分别。
官名。见“公府金曹”。
见“御前军器所”。
官署名。战国齐置。齐国设置右廪、左廪,分管粮谷收藏与供应。《衡斋金石识小录》齐陶量印文;“陈榑三立事岁,右廪釜。”
官署名。简称侍卫马军司或马司。北宋初分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而置,与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合称三衙,分掌全国禁军之统领,兼总厢兵,统兵官为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副都指挥使
清朝官吏出身之一种。又称“异途”。详“出身”。
官署名。元朝置。掌回收、销毁废旧钞币。置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秩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名烧钞库。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长官,次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官制》并规定总监为执行法律、教令、或依法律、教令的委任,有发布单行警察章程之权。
指各诸侯国。《礼记·明堂位》:“九采之国。”疏:“九州之收谓之采者,以采取当州美物而贡天子,故《王制》云:“千里之外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