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丧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掌管百官丧事,按命品以定其规格,并主持丧事。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三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之禁。皆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饰以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司长官,皇帝临朝时,典笔砚,持至御坐,由承御大夫取以进上,并掌纠察非违,肃正朝仪。下设小掌朝上士以佐其职,领掌察上士、司约中士、司盟中士、职金中士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三年、四年(公元1914~1915年)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设指挥使,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职掌不详。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东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称东殿吏部尚书、东殿户部尚书、东殿礼部尚书、东殿兵部尚书、东殿刑部尚书、东殿工部尚书
见“十猛将军”。
官名。东魏高欢置。佐亲信都督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北齐书·皮景和传》:“景和少通敏,善骑射。初以亲信事高祖,后补亲信副都督。”
官名。周朝置。主管车辆制造。《周礼·冬官·考工记》:“车人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