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置,掌每岁从海道运粮供给大都(今北京)。其官有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还有经历、知事、照磨、镇抚等。见《元史·百官七·海道运粮万户府》。
官名。辽朝置,掌勘箭等事。皇帝车驾远归,閤门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较相合,然后入宫。称勘箭。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
武官名。金置,见“统军司”。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六年 (1003) 并南、北造箭库置,掌造长箭、弩箭。以三班使臣及内侍为监官,员二人。
官署名。唐代宗时,政事多留滞,四方使者及奏计,到京后或连岁不得返,乃置客省以处之。五代沿置。宋因之,掌国信使朝见与辞别时宴赐; 接待各地进奉使及少数民族首领,受其贡献,返回时颁给诏书及赐物; 按官品等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同“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参见该条。
官名。御府次官。两汉魏晋南朝皆置。汉秩三百石,任用宦者。魏、晋、南朝用士人。参见“御府”。官名,汉置为御府令之副,掌佐令行职事。秩三百石,用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三国、魏晋南朝用士人。参看“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