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汉译为“散秩大臣”。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设健锐营,驻香山。主官为健锐营总统,掌左、右翼健锐营政令。《清史稿·职官四·健锐营》:“健锐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大臣兼任)。翼长、委署翼长、前锋参领各一人,副前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官名。汉朝郡守属吏,职掌水利。据《汉官》,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官名,汉置,掌水利漕运等事。《后汉书·百官五》:“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
唐、辽授给党项族首领的封爵。拓拔思恭、元昊曾获此爵号。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元、明、清各州僧正司主官。详“僧正”。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职掌仿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