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武学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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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山校尉

    官名。东汉灵帝时置。《三国志·张燕传》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 “(黑山诸部义军)大者二三万,小者不减数千,灵帝不能讨,乃遣使拜杨凤为黑山校尉,领诸山贼,得举孝廉,计吏。”官名,东汉灵帝置。《三国志·

  • 五州制置使司

    官署名。五州为建、霸、宜、锦、白川。辽圣宗统和(983—1012)中设五州制置使。开泰七年(1018 )萧进忠为彰武军节度使兼五州制置。后废。

  • 通判太史监事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为太史令之佐官。掌观察天文、推定历法等事。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监为院,职官亦随改。

  • 省筹防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筹备防务事项。

  • 法制院佥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市长

    官名。秦汉大城市商业区均置。司马迁曾祖泽曾为汉市长。西汉长安有两市,一市设令,属京兆尹; 一市设长,属左冯翊; 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皆设市长。西汉洛阳市长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秩四百石。三国

  • 太子内师

    官名。春秋时宋国设置,由宦者充任,掌辅导太子。

  • 副护军参领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将领。雍正元年(1723)以“署护军参领”改称,次于护军参领,初制正五品,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满洲每旗十人,蒙古每旗四人,共一百一十二人。与护军统领共掌统率护军。

  • 卫所

    官署名。明朝军事机构卫和所的合称。详见“卫”及“千户所”。明代军事机构名。设于京师和全国各地。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一卫所辖有五千六百人,一个千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一个百户所辖一

  • 中书谒者令

    官名。简称中书令。西汉武帝时以宦者典尚书事,故置中书谒者令,属少府。多选用明习法令故事,善为请奏者为之。掌收纳尚书奏事,草拟传达皇帝诏命,交尚书颁下。司马迁被腐刑后曾任此职。宣帝时欲收霍氏之权,因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