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步军统领衙门

步军统领衙门

官署名。简称“步军营”。清朝负责京师警卫、稽查之机构。以官署设于北城,又称“北衙门”。初为正二品衙门,设步军统领及左、右翼总尉各一人,专管八旗步兵。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京师绿营之巡捕三营 (南、北、中)。雍正七年(1729),始简部臣一人办理刑名,并定为“步军统领衙门”。乾隆四十六年(1781),增巡捕营为五营(南、北、中、左、右)。步军统领始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升为从一品衙门。其职掌为,对京师地面实行分汛防守,稽查出入,严行门禁,缉捕追逃,审断案件,编查保甲,发信号炮,颁布禁令等。长官即步军统领。下设左、右翼总兵各一人。所辖军队,一为八旗步军营,兵额二万一千余,一为巡捕五营,兵额一万一千余,共计三万二千余人。八旗步军营设有翼尉、帮办翼尉、协尉、副尉、步军校、委署步军校等官。巡捕五营设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各官。分管所辖营众。此外,尚设白塔信炮总管一人,掌鸣炮报警事。


官署名。清代特设,其长官称为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在清初唯称步军统领,专管满洲、蒙古、汉军八旗步兵。到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原由兵部管理),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又兼管绿营巡捕三营事务(初有南北二营,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添设中营,原由兵部督管)。始名为“提督九门巡捕三营步军统领”。到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巡捕营又增加兵额,改为中、南、北、左、右五营,其统领官的衔称中“巡捕三营”亦改为“巡捕五营”。故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所统军队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八旗的步兵,组为步军营,有步军二万一千余人;另一部分是京城绿营的马步兵,组为巡捕五营,分马兵、战兵、守兵三种,员额有一万一千余人。八旗步军与绿营军巡捕五营的职掌都是分讯防守、稽查。其分工如下:八旗步军防守城内,并调一部分官兵(步军校四十人、步军三百二十人)专任缉捕之事。巡捕五营掌防守外城及京郊地方。内外城各城门另设官兵驻守,管理门禁事务。内九门设城门领、城门吏、门千总各十人,均为满洲籍;外七门设城门领、城门吏各七人,门千总十四人均为汉军籍。此外,并有专管信炮的官兵,以信炮总管一人统辖之。步军统领衙门的职掌,除上述防守、稽查、门禁缉捕等事务之外,尚有断狱、编查保甲、执行朝廷各种禁令(如官民住房与车服是否违制,内城不许开设戏院,不许刊行淫词小说,夜间不得在街上行走等),以及救火、巡夜诸事。从职掌看,步军统领衙门兼具北洋政府时期的警备司令部与京师警察厅两个官署的职权。因其职务重要,故步军统领一职,须是部院亲信大臣才能充任。至于步军统领衙门的设官,在步军统领之下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主事各三人,掌理章奏文移及审理词讼;司务所司务一人,掌稽察簿籍及关支俸饷事务;笔帖式十八人,学习笔帖式若干人, 经承四人, 协助办理章奏文移及管理档案事务。其领兵之官,八旗步军营有翼尉二人(左右翼各一人),帮办协尉二人(左右翼各一人),协尉、副尉各二十六人,步军校三百三十六人,委署步军校七十二人。巡捕五营设副将一人(统领中军),参将、游击、都司各五人(每营各一人),守备十七人,千总四十六人,把总九十二人,外委二百零五人。步军统领衙门设在城北,因其审理案件如同刑部,当时人们称之为北衙门,意指设在南城的刑部为南衙门。步军统领衙门尚染有明代锦衣卫镇抚司的余习,其所属番役往往借缉捕侦查为名,滥用刑罚,为害不浅。

猜你喜欢

  • 大保长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 无线电管理局

    交通部直属机关。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公布的《无线电管理局章程》规定,其职任为管理全国无线电报电话及其他应用无线电波的交通事宜。局内分置三课:总务课,掌理关于电台员

  • 正七品土官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 词学科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于文类科目。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将“博学宏词科”省去“宏博”二字,唯称词学科,每年一试。淳祐初罢废,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 复嘉熙之制。参见“博学宏词科”。

  • 比饷镇抚司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置。由刘宗敏、李过、李牟、田虎诸人掌习事。向明朝官吏追赃助饷。查明官僚存钱数目; 按官阶高低,定饷银数目之多寡。限定: 内阁十万,部院、京堂、

  • 僧录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 堆章京

    即“纛章京”。

  • 盐池监

    ① 官署名。唐朝司农寺所统诸监之一,掌盐功簿帐,长官为监,置一员,另有录事等。②官名。唐朝司农寺盐池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名。隋盐池置总监、副监、丞等员。所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亦各置副监及丞。唐

  • 不入八分镇国公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九等。位奉恩辅国公下、不入八分辅国公上。所谓八分,系因太祖努尔哈赤时封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赏赐均分,体制崇于其他贝勒,故称“八分”。后太宗皇太极定宗室爵位等级,自贝子以上皆

  •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制作军器。隶武备寺。置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丰州、应州、平地县、山阴县、白登县五甲局,各置院长一员; 丰州、赛甫丁二弓局,置局使或头目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