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皇帝旨意。有时并非出自帝命,而成为一种假藉的名义或政治待遇。两晋南北朝或后世权臣多有此种名义,以此得自行处置政务、任免官吏,虽称“承制行事”,但不为取得皇帝同意。
官署名,为京尉大夫的官署。参看“京尉”条。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库事,无定员。贮藏各省解部试卷,各处交回旧印、封王全册与赏寿民、寿妇缎匹银两等项。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三国吴置。为领兵武职。吕据自副军校尉迁此。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吕据传》:“(范)次子据,字世议,以父任为郎。后范寝疾,拜副军校尉,佐领军事。范卒,迁安东中郎将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副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改太原府司马置,二员,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四人,巡警十人。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职掌略同。
官署司。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设交涉使为主官,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译官协助办事。附设交涉公所,办理公众交涉事务。宣统二年 (191
官名。辽置,见“北院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