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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院编修司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编修《中兴经武要略》,又另置详复官。


官署名。宋置,属枢密院。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编修《武经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编修刑部、军马司事。编修官均随事设置,无固定员额;或以枢密院官兼任。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编修《北边条例》,又另置详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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